question-icon 工作没有签合同离职了可以当天结算工资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没签劳动合同,现在打算离职,想知道能不能离职当天就结算工资。要是公司拖着不结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就想了解这方面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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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工作没有签合同离职的情况下,从法律规定来讲,劳动者是可以要求当天结算工资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即便没有签订合同,当你离职时,单位也有义务一次性结清你的工资。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意味着如果单位存在这种未签合同的情况,除了正常结算工资,还可能要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要主张当天结算工资以及可能的双倍工资,首先得证明你和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拖欠工资的数额。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虽然没签书面合同,但可能存在事实合同情况)、工资发放证明。要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证、由劳动者本人亲自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同事的证词、录音等也都可以作为有效证据。 要是遇到单位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除了要求全额支付应得的工资报酬之外,还可以要求额外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在获取充足证据之后,可以先尝试与雇主进行友好协商,看能否妥善解决工资结算问题;要是协商没有结果,那么你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也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倘若对仲裁结果仍不满意,还可以在收到仲裁文书之日起的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概念: 双倍工资:是指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对用人单位未签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 经济补偿金:在单位存在恶意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时,除支付工资外额外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这里是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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