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干了直接旷工可以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现在觉得这份工作实在不适合我,不想干了,但又不想按正常流程办离职手续,想着直接旷工,可又担心会有不好的后果,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不想干了直接旷工到底行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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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不想干了直接旷工这种做法是不恰当的,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一系列不利的影响。 首先,旷工是指员工在未经过公司允许的情况下,擅自缺勤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就意味着员工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按时出勤工作的义务。直接旷工显然违反了这一义务。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它们通常会有自己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员工的行为。如果员工旷工,用人单位有权依据这些规章制度对旷工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比如,按照旷工的天数扣除相应的工资。有些公司规定旷工一天扣除当天工资,旷工天数较多时,可能会扣除更多的工资,甚至可能影响当月的绩效奖金等。 更为严重的是,如果旷工情节严重,用人单位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并且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也就是说,员工不仅可能拿不到工资,还会失去工作,并且没有经济补偿。 此外,直接旷工还可能对个人的职业声誉产生负面影响。在当今职场中,职业声誉是非常重要的,一旦在原单位留下不良记录,可能会影响未来的职业发展,新的用人单位在进行背景调查时,如果了解到这种情况,可能会对求职者的职业态度和责任感产生质疑,从而影响求职成功率。所以,不建议不想干了就直接旷工,最好还是按照正常的离职流程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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