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之间是否可以形成劳动关系?
我是一名自由职业者,之前和另一个人约定帮他做一些工作,现在涉及到一些权益问题,我不确定我和他之间算不算是劳动关系。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个人之间能不能形成劳动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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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通俗来讲,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报酬,并且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管理的一种关系。判断个人之间是否能形成劳动关系,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主要是各类组织,并没有将个人列为用人单位。 一般情况下,个人之间很难形成典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通常个人不具备作为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但是,如果是个人以个体工商户的形式进行经营活动,并且雇佣他人,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形成劳动关系。因为个体工商户属于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范畴。 此外,如果个人受用人单位的委托,以用人单位的名义招用劳动者,并且劳动者实际上是为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接受该用人单位管理,由该用人单位支付报酬,此时虽然表面上是个人与劳动者有联系,但实质上还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 所以,单纯的个人与个人之间,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能形成劳动关系,但在符合特定条件下,比如一方为个体工商户等情况时,也可能形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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