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我受了工伤,目前还在恢复期。但我觉得现在的工作环境不适合我之后的发展,想换份工作。我想知道像我这种工伤职工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后会有什么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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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下面从不同情况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即便职工受了工伤,如果想解除劳动合同,在遵循上述规定的情况下,是完全可行的。这是劳动者所拥有的一般解除权,工伤职工也不例外。 其次,对于工伤职工而言,还有特殊情况。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某些情况下不能随意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对工伤职工权益的保护。 所以,工伤职工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同的伤残等级在解除合同后所享有的待遇有所不同,同时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也受到一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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