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可以收取转让费吗?
我有一套房子打算出租,听说出租的时候还能收转让费。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法,也不知道能不能收。想问下从法律上来说,出租房子到底可不可以收取转让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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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出租能否收取转让费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转让费的概念。转让费通常是指租户在店铺或其他租赁物的租赁期间内,将其租赁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向第三方收取的费用,这笔费用包含了原租户对租赁物的装修、设备、客源等方面的投入和预期收益。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出租时收取转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意味着,如果出租方和承租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转让费达成一致意见,并将其明确写入租赁合同中,那么这种收取转让费的行为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出租方可以随意收取转让费。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收取转让费的行为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的转让费过高,明显违反了公平原则,承租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其次,出租方在收取转让费之前,应当向承租方充分披露相关信息,包括租赁物的实际情况、剩余租赁期限、是否存在转租限制等。如果出租方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导致承租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了转让费,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返还转让费,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关于转让费的约定,出租方单方面要求承租方支付转让费,承租方有权拒绝。因为在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出租方收取转让费缺乏合法依据。总之,出租时能否收取转让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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