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断缴、工资拖欠时是否可以被迫辞职?
我所在的公司已经好几个月没给我发工资了,社保也断缴了。我在这工作很不安心,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以这个理由被迫辞职啊?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
展开


在社保断缴、工资拖欠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被迫辞职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被迫辞职”这个概念。被迫辞职指的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得劳动者不得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从法律依据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拖欠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社保断缴属于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两种情况都符合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当用人单位出现社保断缴、工资拖欠的情况,劳动者被迫辞职后,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劳动者在遇到社保断缴、工资拖欠时,不仅可以被迫辞职,还能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不过,劳动者在辞职时最好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