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迫辞职当天能走吗?

我在公司受到了不公平待遇,被迫提出辞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在提出辞职的当天就离开公司呢?我担心直接走会有法律风险,但继续留在公司又很煎熬。
展开 view-more
  • #被迫辞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被迫辞职当天是否能走,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被迫辞职”。被迫辞职通常是指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存在某些违法行为,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而不得不提出辞职。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如果是遇到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况,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当天就可以走,而且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但要是用人单位存在前面提到的诸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一般违法行为时,劳动者虽然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实践中,通常建议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一般来说,劳动者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给用人单位一定的时间来安排工作交接等事宜。当然,具体提前多久通知,法律并没有明确的统一规定,但从合理和避免纠纷的角度出发,通常可以提前一个月左右。如果不提前通知就直接离开,可能会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损失,用人单位有可能会追究劳动者的赔偿责任。不过,如果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劳动者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总之,在被迫辞职时,劳动者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