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辞职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有一段时间了,最近因为一些原因打算辞职。但我不太清楚,像我这种主动辞职的情况,能不能从公司拿到补偿呢?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辞职在什么情况下能有补偿,什么情况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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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辞职是否能得到补偿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劳动者主动辞职,且没有法定的理由,通常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的。这是因为主动辞职是劳动者基于自身意愿做出的决定,用人单位并没有过错。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主动辞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劳动者主动辞职也能获得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比如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却不进行改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就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工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即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例如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侵犯了员工的休息权等合法权益。(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也就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等情况。(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另外,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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