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发工资不上社保可以吗?
我是公司股东,公司给我发工资但没给我上社保。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股东拿工资却不上社保这种情况是否可行呢?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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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股东发工资不上社保是否可行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基本的法律概念。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按其所持股份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而社保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是一种基于劳动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说,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 对于股东而言,如果股东同时在公司任职,与公司形成了劳动关系,那么就属于公司的员工。即便作为股东享有公司的股权,但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就和普通员工一样,公司也应该为其缴纳社保。因为发工资这一行为通常意味着双方存在劳动雇佣关系。 从法律责任方面来看,《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也明确,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所以,股东如果在公司任职并领取工资,公司不给其缴纳社保是不可以的,这种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会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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