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在公司任职,公司不给交社保怎么办?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同时也在公司任职。但公司一直不给我交社保,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合不合法,也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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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股东在公司任职,就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社保,也就是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它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无论该员工是否为股东。所以,公司不给在公司任职的股东交社保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股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一步,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明确指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为自己补缴社保。大多数情况下,通过协商可以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不成,股东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违法行为,会责令其限期改正。 另外,股东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因社会保险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本法。股东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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