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企业不给员工交社保有哪些规定?
我在一家企业上班,入职后企业一直没给我交社保。我不太清楚企业这么做合不合法,也不知道法律对此有什么规定,想了解下企业不给员工交社保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我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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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提供物质帮助和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明确了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时间节点。 如果企业不给员工交社保,会面临一系列的法律后果。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是企业不给员工交社保,员工可以先与企业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保。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企业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员工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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