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单位不给交社保吗?
我在一家单位上班,单位一直不给我交社保。我担心这会影响我以后的保障,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想知道能不能直接起诉单位,让它给我补交社保,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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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这种情况。社保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其法定义务,这是保障员工基本权益的重要体现。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那么能否直接起诉单位呢?一般情况下,对于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数额等发生争议的,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劳动者应向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也就是说,遇到单位不给交社保的情况,劳动者首先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进行投诉举报,由这些行政部门来责令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社保费用。 不过,如果因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给劳动者造成了实际损失,比如劳动者因无法享受社保待遇而产生了医疗费用无法报销等情况,劳动者可以就这部分损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单位进行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判决。所以,在处理单位不交社保的问题时,要根据不同的情形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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