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公司无偿加班吗?
我所在的公司经常要求我们无偿加班,每天都要多工作两三个小时,周末也时不时要加班,还没有加班费。我想知道我能不能通过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让公司给我应得的加班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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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说,是可以起诉公司无偿加班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概念。加班,指的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行为。而无偿加班,就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加班后,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如果公司存在无偿加班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加班费。要是公司逾期仍不支付的,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当然,劳动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在起诉时,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加班记录、考勤表、工资条等,来证明自己存在加班的事实以及公司没有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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