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凭借离婚协议办理过户吗?
我和前妻签了离婚协议,里面明确了房产归我。现在我想去办理房产过户,但不确定仅靠这份离婚协议能不能完成过户。我不太懂相关法律规定,也不知道还需不需要其他手续,所以想问问能不能凭离婚协议直接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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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仅凭借离婚协议通常是不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它体现了双方的意愿和约定,但在法律层面,它本身并不直接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不能直接让房产等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房产等不动产的过户,需要进行登记才会产生法律效力。 在实际操作中,即使有离婚协议,如果要办理房产等财产的过户,一般还需要以下步骤和材料。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双方需要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并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相关材料。这是因为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确认双方对财产分割的真实性和自愿性。 如果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另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仍不履行,胜诉方可以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等,单方面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 所以,虽然离婚协议是财产分割的重要依据,但不能仅凭它就完成过户,还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要求,完成相应的手续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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