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辞职是否能要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一直没和公司签劳动合同,现在我打算辞职,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向公司要求赔偿啊?我不太懂法律,也不知道自己有啥权益,希望了解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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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辞职,员工是有可能要求赔偿的。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的法律概念。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里需要注意几个要点。其一,时间节点很重要。从您入职开始计算,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这个时间段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和您签合同,您就可以主张二倍工资赔偿。比如,您入职3个月了还没签合同,那么从第2个月开始到第3个月,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这两个月的双倍工资。其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外,关于辞职的情况,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您以此为由辞职,除了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赔偿外,还可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过,在实际主张赔偿时,您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以证明您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样在和单位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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