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购房定金是否可以退还?
我之前在华夏幸福看中了一套房子,交了定金。但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没办法购买这套房子了,想问问交的定金能不能退啊?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有人能帮我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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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华夏幸福购房定金是否可退的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定金”的法律概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它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具有惩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接下来,分不同情况讨论定金是否可退。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买房了,比如像您因为个人原因无法购买该套房子,这就属于给付定金方违约。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您是无权要求退还定金的。例如,您交了定金后,突然决定去其他城市发展,不打算在华夏幸福的楼盘购房了,这种因自身主观因素导致不履行购房合同的,定金就难以退还。 然而,如果是华夏幸福方面出现问题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比如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等情况,这就属于收受定金方违约。此时,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以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为例,这是违反相关房地产销售规定的,导致合同无法合法有效履行,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还能要求开发商给予双倍赔偿。 另外,如果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订立,比如政策突然变化、不可抗力等情况,定金应当返还给购房者。比如政府突然出台限购政策,导致您失去购房资格,这种非双方过错造成的合同无法履行,您是可以要求退还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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