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些情况属于‘加付赔偿金’以及该如何适用?

我在工作中遇到了工资支付方面的困扰。公司好像没有按照规定给我发工资,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涉及到加付赔偿金。具体就是想了解清楚哪些情形属于加付赔偿金,还有要满足什么条件、通过什么途径才能让公司支付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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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加付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在特定违法情形下,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相关费用后仍逾期不付所需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 具体来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适用加付赔偿金的情形主要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在适用方面,首先需要劳动行政程序前置。也就是要由劳动监察部门先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差额工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不能直接申请仲裁或起诉要求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应当通过行政救济途径主张该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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