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公司有一些变动,我担心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下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呢?比如公司辞退员工、员工主动离职这些情况,到底哪些是需要给补偿的,心里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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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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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笔费用,目的是对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做贡献给予一定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主要有以下情形: 第一,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公司长期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因此离职,公司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动议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公司因经营战略调整,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就需要支付补偿金。 第三,非过失性辞退。当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原因,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同时要支付经济补偿。 第五,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出降低工资续签,员工不同意,公司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六,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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