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降薪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我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却给我降薪了。我不太懂法律,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依据法律可以向公司主张哪些赔偿呢?心里没底,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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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它保障了劳动者相对稳定的工作状态。当用人单位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进行降薪时,这很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未经与你协商一致,擅自降低你的工资,这属于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若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主张以下赔偿和权益: 第一,补足工资差额。公司降薪后少发的工资部分,你有权要求公司足额支付。比如你原本月工资是5000元,降薪后只发了4000元,那么你可以要求公司每月补足1000元的差额。 第二,经济补偿。如果因为公司降薪,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赔偿金。若公司的降薪行为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是对公司违法行为的一种惩罚性赔偿。 在主张这些赔偿时,你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降薪通知等,以证明公司存在降薪的事实和你的工资标准。然后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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