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不到一年被解雇,公司该如何赔偿员工?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还不到一年,结果被公司解雇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想了解下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依据是什么,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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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在公司上班不到一年就被解雇时,赔偿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如果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在上班不到一年的情况下,如果超过了六个月,公司要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如果不满六个月,公司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如果是因为员工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无需支付赔偿。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最后,如果是因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需要按照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即上班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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