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忘记续签合同该怎么赔偿?


当公司忘记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可能涉及到相应的赔偿责任。下面从法律概念、赔偿情况以及法律依据等方面为你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事实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继续在公司工作,公司也没有表示异议,这种状态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简单来说,就是虽然没有新的书面合同,但你和公司实际上还保持着雇佣关系。 接下来看看赔偿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公司自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员工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二倍工资,是在你正常工资的基础上,再额外支付一倍。例如,你的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从超过一个月未续签合同开始,公司每个月除了正常给你发5000元工资外,还需要再额外支付5000元作为赔偿。 如果超过一年公司仍未与你续签合同,那么就视为公司与你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没有明确终止时间的合同,对员工的职业稳定性有一定保障。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也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综上所述,如果公司忘记续签合同,你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是和公司在赔偿问题上有分歧,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