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地址员工不去公司要赔钱吗?
我们公司要搬到另一个城市,我不想跟着过去。我在这干了挺长时间了,要是因为公司搬地址我不去,公司是不是得给我赔偿啊?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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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搬地址员工不去,公司是否要赔钱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公司搬迁地址属于对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进行变更,就需要与员工协商。 如果公司搬迁只是在本市内进行,并且新地址与原地址距离不是很远,对员工的正常工作生活没有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比如交通成本、通勤时间等没有大幅增加,一般认为这属于用人单位合理的经营自主权范围。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以公司搬地址为由拒绝前往新地址工作,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通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公司搬迁到外地或者距离原地址较远,给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带来重大影响,比如员工需要长途通勤、重新安排居住等,这就超出了一般可接受的合理范围。如果公司没有与员工就变更工作地点达成一致,员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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