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门店关闭员工是否有补偿?

我在一家公司的门店工作,现在门店要关闭了,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问题。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应不应该给我补偿,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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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门店关闭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司门店关闭员工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这里涉及的关键法律概念。经济补偿是指在某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的金钱补偿。它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失去工作等情况下的基本生活和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公司门店关闭通常属于这种‘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如果符合上述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过,如果公司能够通过合理的安排,比如将员工安排到其他门店工作等方式,让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而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公司可能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当公司门店关闭时,员工大概率是有补偿的,但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来判断。员工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沟通,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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