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店铺关闭员工是否需要补偿?

我开的店铺因为经营不善要关闭了,店里有几个员工,不知道这种情况下需不需要给他们补偿。如果要补偿的话,具体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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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店铺关闭的情况下,通常是需要对员工进行补偿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这涉及到劳动合同的解除。当店铺关闭时,意味着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这种情况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一种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 同时,依据该法第四十六条,上述这些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当店铺关闭,属于上述法定情形时,员工是有权利获得经济补偿的。 关于经济补偿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有明确规定。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举例来说,如果员工在店铺工作了3年5个月,那么店铺需要支付给该员工3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工作了2年8个月,就需要支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店铺关闭时一般是要给员工补偿的,补偿标准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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