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几个月未足额发放工资且没有劳动合同,一定要先协商吗?


当公司几个月未足额发放工资,并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不一定要先进行协商。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未足额发放工资,指的是公司没有按照约定的工资数额和支付时间,给劳动者支付全部的劳动报酬。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这就说明,协商只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方式,并不是必经程序。也就是说,您有权不经过协商,直接采取其他途径来解决问题。如果您不想协商,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政府部门。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您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后,他们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如果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公司改正。您还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申请仲裁也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而且,因为公司没有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意味着,您在仲裁中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总之,公司未足额发放工资且未签订劳动合同,协商不是解决问题的必经步骤,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