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恶意拖欠工资和报销需要赔偿多少钱?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一直恶意拖欠我的工资和报销费用,我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赔偿我多少钱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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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恶意拖欠工资和报销费用时,劳动者是有权获得相应赔偿的。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而报销费用则是劳动者因工作产生的合理支出,公司有义务及时支付和报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这里所说的劳动报酬就包含了工资。所以,如果公司恶意拖欠工资,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逾期不支付,就需要按应付工资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对于报销费用,虽然劳动合同法没有直接针对报销费用拖欠的赔偿规定,但从法律原理来讲,公司拖欠报销费用属于债务违约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公司支付报销费用,并主张因公司拖欠行为给自己造成的损失赔偿。比如,因为报销费用未及时支付,导致劳动者个人资金周转困难而产生的利息损失等,但需要劳动者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 劳动者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报销费用。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若公司逾期仍不支付,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此外,劳动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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