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月没发工资离职是否有补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已经四个月没给我发工资了,我实在是撑不下去了,打算离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离职的话,公司会不会给我补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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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四个月没发工资的情况下离职,劳动者通常是可以获得补偿的。下面来为您详细解释。首先,工资支付是用人单位的基本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的“按月支付”明确了工资支付的时间周期,公司四个月不发工资的行为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因为公司四个月没发工资,您有权利主动提出离职。不仅如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当您因为公司四个月不发工资而离职时,您有权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若公司拒绝支付,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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