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开除是否有赔偿?
我在试用期内被公司开除了,心里挺委屈的。我也没犯啥大错,就是有些业务还不太熟练。我想知道,像我这种试用期被开除的情况,公司应不应该给我赔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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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被开除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其实就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按照法律规定,给劳动者一笔钱作为补偿。它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如果是因为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的。因为这种情况下,是劳动者自身存在过错,给单位带来了不利影响。 要是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为这种情况不是劳动者主观故意导致的,是客观原因使得劳动者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试用期被开除是否有赔偿,关键要看开除的原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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