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时被踢出局是否有赔偿?
我向公司提出辞职了,可还没到离职时间,公司就把我提前踢出局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得到赔偿呢?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希望了解一下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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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要判断辞职时被公司提前“踢出局”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辞职”的性质。如果是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一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正常的主动辞职流程中,即便用人单位提前让劳动者离开,通常也是不需要支付赔偿的,因为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 然而,如果劳动者虽然提出了辞职,但用人单位存在一些违法行为导致提前结束劳动关系,那情况就不同了。比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提出辞职后,没有合理理由就提前让劳动者离职,且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情形,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所以,劳动者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要仔细分辨用人单位的行为是否合法,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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