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主动离职有赔偿吗?


在探讨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主动离职是否有赔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它并不意味着“铁饭碗”,只是在合同期限上没有明确的截止日期。而主动离职,指的是劳动者基于自身意愿,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因为主动离职是劳动者自主的选择,通常不存在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形。比如,员工因为个人职业规划的改变,想要去其他城市发展,从而主动向公司提出离职,这种情况下公司是不需要支付赔偿的。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即使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用人单位同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主动离职是否有赔偿,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劳动者单纯基于自身原因主动离职,通常没有赔偿;但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离职,劳动者则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