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和办事处签订聘用制合同后临时违约,单位因此欠工资该怎么办?

我之前和办事处签了聘用制合同,后来临时违约了。结果单位就以此为由,一直拖着不给我发工资。我现在很苦恼,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下遇到这种情况应该采取什么办法来要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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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和办事处签订聘用制合同后临时违约,单位因此拖欠工资,您可以采取以下办法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所以,您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后,行政部门会依法对单位进行调查处理,责令其支付工资。 其次,您也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即便聘用制合同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但劳动者跟事业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也能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采取行动时,要注意收集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例如考勤记录、工作成果文件、与工资相关的聊天记录或邮件等,这些证据会对您主张权益有很大帮助。 总之,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您有很大机会拿回被拖欠的工资。相关概念:(聘用制合同:是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合同,确定双方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劳动行政部门:是政府机构中负责劳动事务管理、监督等工作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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