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登记在父母名下,分给两个儿子后,这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家房子拆迁了,房产证是我父母的名字,现在父母打算把房子分给我和我哥哥。我就想了解下,父母分给我们的这房子,算我和我老婆的共同财产吗?要是以后万一离婚,这房子会怎么处理呢?心里一直有点担心这个事儿。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要判断拆迁房登记在父母名下,分给两个儿子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如果父母在分房时明确表示该房产是赠与儿子一方的,那么这就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父母写了书面的赠与协议,明确说明这房子只给儿子,与儿媳无关,那么即便儿子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房子是只赠与儿子一方的,在儿子结婚后分房,按照法律规定,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于婚后所得的财产通常享有平等的权益。例如,父母口头说把房子分给儿子,但没说只给儿子一人,这种情况下,房子就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另外,关于财产的归属认定,证据起着关键作用。如果要证明房子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需要有明确的赠与合同等书面证据来支持。要是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法院会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来确定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