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仲裁和离职仲裁有什么区别?


在职仲裁和离职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中的两种不同情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它们的区别。 从仲裁原因来看,在职仲裁通常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工资支付、加班费用、福利待遇等问题产生争议而提起的仲裁。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就可以在职期间申请仲裁。而离职仲裁往往是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就经济补偿、赔偿金、未休年假工资等问题发生纠纷而启动的。例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在证据收集方面,在职仲裁时,劳动者通常还在公司工作,相对比较容易获取一些在职期间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因为此时劳动者还处于工作环境中,与同事和工作资料的接触较为方便。但也可能会因为还在职,担心与用人单位关系进一步恶化而有所顾虑。离职仲裁时,劳动者已经离开用人单位,获取证据可能会面临一定困难,例如原单位可能不配合提供相关资料。不过,劳动者可以通过之前留存的文件、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 从法律风险和影响来说,在职仲裁可能会对劳动者的工作产生一定影响,例如与用人单位关系紧张,甚至可能面临被辞退的风险,但如果仲裁请求合理合法,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离职仲裁则不存在影响现有工作的问题,但需要注意仲裁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在赔偿和补偿方面,两者也存在差异。在职仲裁中,如果劳动者胜诉,可能获得的赔偿或补偿主要是针对在职期间的权益损失,如补发工资、支付加班费等。离职仲裁中,除了可能获得在职期间未支付的费用外,还可能涉及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获得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