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责底薪和无责底薪的区别是什么?
我找工作时,看到有的岗位写着有责底薪,有的是无责底薪。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区别,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它们各自是怎么规定的,对我权益有啥影响,谁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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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责底薪和无责底薪是在劳动报酬约定中常见的概念,它们在性质和适用规则上有明显的区别。 无责底薪指的是员工只要正常出勤,无论其业绩如何,都能够获得的基本劳动报酬。这就好比是给员工的一个“保障底线”,即使工作成果不理想,也能拿到这笔钱维持基本生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责底薪通常不能低于这个标准,这是对劳动者权益的基本保护。 有责底薪则不同,它是和员工的工作业绩挂钩的。也就是说,员工需要完成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或业绩指标,才能够拿到全部的底薪。如果没有完成指标,可能只能拿到部分底薪甚至没有底薪。不过,即使是有责底薪,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克扣员工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总的来说,无责底薪更侧重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风险相对较小;而有责底薪虽然可能带来更高的收入,但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业绩压力和风险。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明确合同中关于底薪的约定,清楚自己的权益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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