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后被公司开除,公司该怎么赔偿?


转正后被公司开除,赔偿情况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一、无赔偿的过失性辞退情况** 如果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例如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像无故旷工多次、泄露公司机密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比如因自己的失误导致公司重要项目失败、大量资金流失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补偿或赔偿。 **二、合法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1. 用人单位有合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在公司工作了3年,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就需要支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比如公司因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与员工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要解除劳动合同,又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员工,就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三、违法开除需支付赔偿金的情况** 如果公司辞退员工没有任何合法理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例如员工在工作中没有任何过错,公司却无故将其开除,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在公司工作了2年,公司就需要支付4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如果遇到公司违法开除的情况,员工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