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割?女方提出离婚是否需要退回彩礼?


首先来说说夫妻离婚时房子的分割问题。 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并且在婚前就已经付清房款,那么这个房子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全款买了一套房子,离婚时这房子就归买房的这一方。 要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举例说明,男方婚前付首付买了房,婚后夫妻共同还房贷,离婚时房子可能判给男方,但男方要给女方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的钱。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房子产权归父母,夫妻的出资只能作为债权要求偿还。 对于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若婚前一方已付了房款,那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若婚后共同偿还按揭贷款,房屋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接下来谈谈女方提出离婚时彩礼是否退还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且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时,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比如男女双方只是办了结婚仪式,还没去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分开,彩礼能要回来;或者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还有婚前给付彩礼使得给付方生活困难,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对方应当返还彩礼 。 而离婚彩礼不能要回来的情况主要有: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一般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但是死前已经起诉的除外)。 相关概念: 共同生活: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生活困难: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