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约定房产归女方,尚未过户时男方死亡怎么办?
我和前夫离婚时协议约定房子归我,但还没来得及过户他就去世了。现在我不知道这房子该怎么处理,是能直接归我,还是会涉及他的遗产继承问题?我很担心房子的归属会有变化,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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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房子的归属问题。首先,离婚时双方签订的关于房产归属女方的约定,这在法律上是一种合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你们离婚时的约定如果是书面形式,那么它就具有法律效力,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虽然房子尚未过户,但这并不影响该约定的效力。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男方有义务按照约定协助女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然而,现在男方死亡,这就需要看他的继承人的态度。 男方死亡后,该房产在形式上会作为他的遗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但由于离婚约定在先,女方可以依据这个约定,要求男方的继承人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果男方的继承人不配合,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判定房产的归属。一旦法院判决房产归女方所有,女方可以凭借法院的判决书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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