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房子归女方但不过户是否有效?

我和前夫离婚时,离婚协议里写明房子归我,但一直没办理过户手续。我有点担心,这样的情况下房子归属约定还有效吗?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情况是否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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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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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讲,离婚时房子归女方不过户,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归属女方的约定通常是有效的,但不过户会存在一些风险。 首先,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的一种民事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协议一般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归女方,这一约定在协议生效时就对双方产生了法律约束力。 然而,房屋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虽然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女方,但如果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从物权角度来看,房屋的所有权仍然登记在前夫名下。这就可能会带来一些潜在风险,比如前夫可能会因债务问题导致该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查封、拍卖;或者前夫可能会擅自将房屋出售给善意第三人等。 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女方应及时要求男方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果男方拒绝配合,女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履行协议约定,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法院判决后,如果男方仍不履行,女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凭借法院的执行文书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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