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做账是否需要打印出来?
我公司日常有很多电子发票用于业务报销和做账。我不太清楚这些电子发票在做账时是否必须打印出来。不打印的话直接用电子档操作感觉更方便,但又怕不符合规定。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电子发票做账是否有必须打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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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电子发票做账并不一定需要打印出来。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电子会计凭证的概念,电子会计凭证是指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包括电子发票等。 根据《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 号)规定,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会计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会计凭证的报销入账归档无需打印纸质件。也就是说,如果企业能够满足一定的条件,电子发票可以直接以电子形式进行报销入账归档,不用打印。 这些条件包括:一是接收的电子会计凭证经查验合法、真实;二是电子会计凭证的传输、存储安全、可靠,对电子会计凭证的任何篡改能够及时被发现;三是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完成会计核算业务,能够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格式输出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且能有效防止电子会计凭证重复入账;四是电子会计凭证的归档及管理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 79 号)等要求。 不过,如果企业暂时无法满足上述条件,或者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打印电子发票进行做账,那么就需要将电子发票打印出来,并按照纸质发票的管理要求进行粘贴、装订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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