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拖欠工资导致离职的经济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所在的公司已经拖欠我好几个月工资了,实在没办法我只能选择离职。我想知道,因为公司拖欠工资导致我离职,这种情况下经济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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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拖欠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因此离职时,经济赔偿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个概念,经济补偿,它是用人单位在某些法定情形下,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主动离职,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有详细说明。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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