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病假工资有什么规定?


职工病假工资规定是保障劳动者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基本生活的重要法律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了解医疗期的概念。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例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等。 其次,关于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也就是说,即使职工请病假,企业支付的工资也不能过低,要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 不过,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和差异。有些地方会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病假时长等因素进一步细化病假工资的支付比例。例如,有的地区规定,职工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病假工资;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等。所以,在实际计算病假工资时,除了遵循国家的基本规定外,还需要参考当地的具体政策。 此外,如果企业违反病假工资规定,职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与企业进行协商沟通,要求企业按照规定支付病假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它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能够公正地处理纠纷。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