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且没有签合同能要到补偿吗


被辞退且没有签合同是有可能要到补偿的。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双倍工资”这个概念。这是法律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要求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设立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这么做,就得给劳动者额外的补偿,也就是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就是说,如果您在该单位工作超过一个月了,从超过一个月的次月起,单位就应当支付您双倍工资,最多支付十一个月。 另外,关于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单位是违法辞退您,比如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就把您辞退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不过,如果劳动者存在一些特定情况,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所以,具体您能不能拿到补偿以及能拿多少,要结合您实际的工作情况等来判断。 相关概念: 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额外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补偿。 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给予劳动者的一定经济上的补助。 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