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代理记账公司干了五天有工资吗?
我在一家代理记账公司工作了五天,现在不想干了,不知道这五天的工作有没有工资。我和公司没签合同,也不清楚他们的工资发放规定,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我这五天应不应该拿到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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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讲,在代理记账公司工作了五天是应该有工资的。这里涉及到“劳动关系”和“劳动报酬”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劳动关系指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只要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了劳动,就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报酬则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回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也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虽然只工作了五天,可能还未来得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提供了相应的劳动,就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即使工作时间短,用人单位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工资。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这五天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要求支付工资。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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