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降薪被迫离职是否能获得双倍经济补偿?


在调岗降薪导致员工被迫离职的情形下,员工是否能获得双倍经济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经济补偿和双倍经济补偿的概念。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一种补偿,其目的是对劳动者因失去工作而遭受的损失进行一定程度的弥补。而双倍经济补偿则是在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特定违法行为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它是经济补偿的两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未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擅自进行调岗降薪,那么这种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时,该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所以,当用人单位调岗降薪导致员工被迫离职,如果这种调岗降薪属于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员工可以被认定为被迫离职,此时用人单位的行为就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也就是双倍经济补偿。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有合理的理由进行调岗降薪,并且履行了合法的程序,例如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同时与劳动者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那么就可能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也就不能获得双倍经济补偿。总之,员工在遇到调岗降薪被迫离职的情况时,要判断用人单位的行为是否合法,关键在于看调岗降薪是否经过了双方协商一致,是否有合理的依据和合法的程序。如果认为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