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破产员工补偿标准是多少?
我在外资企业工作,现在公司面临破产。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们员工能获得怎样的补偿?是根据什么来计算补偿金额的?想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标准,心里好有个底。
展开


外资企业破产时,员工补偿标准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首先,补偿的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具体计算方式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这里说的“满一年”就是完整的一年工作时间。 如果工作时间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情况,法律规定按一年计算,也就是补偿一个月工资。比如工作了8个月,就按一年算,能拿到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要是工作不满六个月,那么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工作了4个月,就可以得到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另外,对于月工资也有明确界定。“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也就是说要把这十二个月的工资加起来,再除以十二得出平均工资,以此作为计算补偿的基数。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不过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举个例子,小李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了5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他能获得的补偿就是5×5000 = 25000元。要是小张月工资是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以上,工作了15年,他的补偿标准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算,补偿年限最多12年 。总之,员工补偿就是按照这些规定来确定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