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了不能上班工资该怎么办?
我前段时间不小心骨折了,现在没法正常上班。我特别担心这段时间没有收入,不知道工资该怎么算,是单位照发,还是有别的处理办法?我不太懂法律,想了解下自己在这种情况下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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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骨折不能上班的情况时,工资的发放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首先,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导致骨折,那么这种情况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其次,如果不是工伤,而是非因工负伤,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同时,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例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遇到单位不按照法律规定发放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单位依法支付工资。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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