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续签合同赔偿以及产假无工资该如何处理?
我和公司的合同到期了,公司却不续签。而且我之前休产假的时候,公司也没给我发工资。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想了解下公司不续签合同是不是该给我赔偿,产假没发工资又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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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关于劳动合同不续签的赔偿问题。劳动合同到期后,若用人单位不续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产假期间无工资的问题。产假工资是保障女职工生育权益的重要内容。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公司没有给女职工发放产假工资,女职工有权要求公司补足相应的工资待遇。 如果遇到公司不续签合同且不支付赔偿,以及产假期间不发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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