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社保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几年了,最近才发现公司一直没给我缴社保。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又担心时间久了会过了诉讼时效。我就想问问,未缴社保的诉讼时效到底是怎么算的,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又是多长时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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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社保的诉讼时效是一个在劳动纠纷中常被关注的问题。首先,咱们来解释一下诉讼时效这个概念。诉讼时效就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诉讼时效届满时,义务人就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简单说,就是你要在一定时间内去主张你的权利,不然过了这个时间,对方可能就不用再履行义务了。 对于未缴社保的情况,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这里的2年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如果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一直没给你缴社保,这个行为处于持续状态,那么从公司停止这种未缴社保行为之日起算2年内,你都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不过要注意,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的方式主张补缴社保,和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比如说,你从某个时间点开始知道公司没给你缴社保,那么从这个时间点开始算一年之内,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社保。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当你发现公司未缴社保时,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不同的途径注意相应的时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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