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行为?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最近公司总是不按时发工资。这个月的工资到现在已经拖了半个月了,我想知道拖欠工资多久才算是违法行为呢?我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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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来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还未支付工资,就可以认定为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这里的“工资支付周期”,通常是指一个月。也就是说,如果单位没有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且超过了一个月,就属于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也明确,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能会存在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情形,比如遇到不可抗力、生产经营困难等。但即便如此,用人单位也需要及时与劳动者沟通,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例如,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如果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的,劳动者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其加付赔偿金。此外,劳动者也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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