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仲裁双倍工资差额如何计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一直没签劳动合同,听说能申请劳动仲裁要双倍工资差额。但我不清楚这个双倍工资差额到底怎么算,是按哪个时间段、什么标准来算呢?希望懂的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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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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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仲裁中,双倍工资差额是指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额外支付的工资部分。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方式通常如下:首先,要确定计算的时间段。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截止到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如果用人单位一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最多计算11个月。 其次,关于工资基数。一般是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应得的工资来计算,但不包括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例如,劳动者每月基本工资为5000元,奖金、补贴等每月平均1000元,那么计算双倍工资差额时,工资基数通常按照5000元来计算。 假设劳动者在2024年1月1日入职,用人单位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2024年12月1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计算双倍工资差额的时间段就是从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共10个月。如果劳动者月工资基数为5000元,那么双倍工资差额就是5000×10 = 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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